三元股份: 三元股份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 2023-08-25 23:33:34
  • 来源:证券之星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相关资料图)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01 元/股,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64 元/股。

   因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08

元(含税),故需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002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632 元/

股。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单,并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和《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北京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北京三元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2〕40 号),北京

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

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89 人调整为 182 人,限制性

股票授予总量由 2246 万股调整为 2160.8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2058 万股

调整为 1972.8 万股;并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向 182 名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72.8 万股,授予价格为 3.01 元/股。独立董事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理完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 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2.5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

查意见。

办理完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股份授予登记,公司总股

本由 151,728.5426 万股增加至 151,911.0426 万股。

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7 名激

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66 万股限

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万股。

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

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如下: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

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

整。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价格。经派

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3.01 元/股调整为 3.002 元/股,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64 元/股调整为 2.632 元/股。

   三、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

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

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3.01 元/股

调整为 3.002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64 元/股调整为 2.632

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08

元(含税),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为 2.632 元/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相关

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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